供殘障選民及海外選民使用的投票服務
在每次選舉,殘障選民及海外選民可以從任何配備上網連線及打印機的電腦上,以屏幕可讀格式安全地使用、填寫及打印他們的選票。填好的選票必須寄回登記註冊與選務處;除非您是軍人或海外選民,選票不得以電郵或傳真送回。
要寄回選票,您可以使用聖馬刁縣郵資已付回郵信封,或使用您自己的信封並附上填妥的選民宣誓表,您可以在遠程無障礙郵寄投票指示頁上的連結找到這宣誓表。
殘障選民可以使用任何電腦,以屏幕可讀格式讀取並標記選票,且私密和獨立地投票。選票必須打印出來並送回登記註冊與選務處。填好的選票不能以電郵或傳真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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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舉期間的任何時候,白天或夜晚,都可以使用此服務。郵寄回的選票必須附有已簽署的選民宣誓書並蓋上選舉日或之前的郵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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